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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特約評論員
  當法律為公民撐腰,公民就會信仰法律;當正義運送到公民心中,公民就願意通過合法渠道維權。如果信法給了公民甜頭,如果法律真正大於權力,如果現實否定“法律不如領導”的觀念,公民怎會對法律心灰意冷,對“民告官”不抱希望?
  湖南臨湘農民劉其軍酷愛下象棋,作為只有初中文化的“小卒”,為維護徵地補償糾紛中的個人權益,他嘗試過逐級上訪、行政覆議申請、求助媒體幫忙等各種方式,最終借助法律武器,將臨湘市市長告上法庭。此案近日在岳陽市君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,法院未當庭宣判,但劉其軍已成為當地村民心目中的維權大英雄。
  畏進公堂,恥於訴訟,一些基層群眾最卑微的處世哲學是“打死不告狀,冤死不告官”。劉其軍卻展現了另一種模樣,不僅不畏進公堂,還敢於“單挑”地方行政一把手——將市長告上法庭。劉其軍是地道的農民,更是一位有著法治氣質的公民,敢於維權,也善於維權。
  但是,起訴市長對只有初中文化的劉其軍而言,就像用“卒子”將“老帥”一樣遙不可及。熟諳象棋規則的劉其軍知道,只要“卒子”過了楚河漢界,再配合其他棋子,就可以大有作為。劉其軍令人感佩之處就在於,他不僅有法治意識,更有法律行動;他遭遇了專業困境,卻不被困境所拘囿。他買了《行政訴訟法》、《徵地、宅基地法律糾紛處理一本通》、《國土資源法規政策手冊》等書,還托人從網上打印了一份18頁厚的《湖南省高速公路條例》,希望從中找到支持他訴求的法條和依據。最後他還照葫蘆畫瓢,按照格式手寫了一份行政訴訟起訴狀。
  一切權利的前提,就在於時刻準備著去主張權利。面對不公,如果劉其軍選擇沉默,他就無法維護自身權利。一個案例是,之前村民的土地被徵用,一畝地補償8000塊錢,劉其軍偶然看到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文件寫道,補償是每畝地36500塊錢,他怒而抗爭——通過行政覆議等手段迫使當地政府提高了補償標準。正是這次成功的維權經歷讓劉其軍嘗到了甜頭,劉其軍才“越告越有勁”。
  這告訴人們一個最淺顯的道理:當法律為公民撐腰,公民就會信仰法律;當正義運送到公民心中,公民就願意通過合法渠道維權。現實中,一些人動輒指責百姓“信訪不信法”、“棄法轉訪”、“以訪壓法”,認為這樣做嚴重損害司法權威。但更關鍵的問題是,法律如何淪落到不被百姓信任的地步的?不必一味指責那些篤信“上訴不如上訪,上訪不如上網”的群眾,如果信法給了公民甜頭,如果法律真正大於權力,如果現實否定“法律不如領導”的觀念,公民怎會對法律心灰意冷,對“民告官”不抱希望?
  在法律信仰被挑戰,甚至在一些地方陷入凋零的蕪雜現實中,農民劉其軍對法律的認同,以及他依法維權的經歷,猶如一個美妙的普法故事。劉其軍的法治意識、公民意識和自信底氣,以及他所贏得的榮耀和尊嚴,對其他公民具有很強的借鑒價值。當然,我們也不可過於詩意化他的維權故事,不能將他的維權經歷描摹得唯美而清新,過於動人心扉。
  “法律須被信仰,否則形同虛設”,這句話是說給普通公民的,更是說給政府部門和官員的。如果相關政府部門信仰法律,依法行政,如果政府官員尊重公民的合法權利,即便成為行政訴訟的被告,也不會顯得太“丟臉”。劉其軍以市政府頒行的土地補償標準偏低,違背了省政府制定的有關徵地補償標準的規定為由,將臨湘市政府和市長告上法庭,他自以為勝券在握,但一路奔波,歷經酸辛,開庭時卻未見臨湘市長出現在被告席上。這或許是一個隱喻,意味著劉其軍的維權行動仍將一路坎坷。
  願農民劉其軍狀告市長的故事,能夠成為推動政府部門嚴格守法,依法行政的典型個案,對普通群眾相信法律、依法維權產生示範效應。讓守法者不孤單,讓違法者存畏懼,只有這樣法律才會被信仰,才能形成政府、社會和公民的良性互動與和諧治理。  (原標題:農民告市長:並不詩意的普法故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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